市固体有害废物管理中心职责
1、建立固体废物产生、收集、贮存、处置、转移、进出口以及化学品管理的档案及相关数据库,上报有关报表;
2、参与全市固体废物再利用和处置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工作;
3、负责全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有关的技术培训工作,开展防治固体危险废物的宣传教育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;
4、受镇江市环保局的委托,代行使:
(1)、开展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和监督检查;负责危险废物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和监督,负责对固废处置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;
(2)、执行行政代处置和转移联单制度,承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、危险废物转移的受理申请、审核、技术审查和监督工作;
(3)、负责进口废物申请受理、审核和技术审查、监督工作;
(4)、负责化学品的环境监督管理。承担“毒鼠强”、高毒农药、医疗废物等专项整治的废物处置监督管理工作;
(5)、参与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“三同时”审查监督工作;
(6)、协助处理突发性危险废物和化学品污染事故、恐怖袭击事件,组织、指导、监督现场防护和清理、废物处置、污染场地恢复工作,负责固体废物污染事故的调查和有关的举报、信访核查工作;
(7)、参与全市固体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核查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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